财政部副部长刘伟指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旨在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刘伟透露,财政部还将制定奖补政策,对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有成效的予以激励。
“为尽快发挥基金效应,近期拟以再担保业务为切入点,分批次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再选择优质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负责人说。
有关负责人指出,省级担保合作机构与基金合作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出申请,基金在履行尽职调查、风控审查等程序后,确定合作对象和授信规模。基金对纳入合作范围的融资担保业务,原则上按原担保金额的20%分担风险责任,执行优惠再担保费率。在此基础上,对风险控制好、代偿少、业务规模大的合作机构,适当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对风险控制差、代偿多、业务规模小的合作机构,适当调减风险补偿。
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不平衡,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希望通过合作和引导,推动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逐步实现规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主业。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并逐步达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的政策要求。二是降低费率。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收取的担保费率要处于较低水平,不得高于当地政府或监管部门核定的水平,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三是做大规模。能够放大倍数,做大规模,切实发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功能作用,推动解决融资难问题。四是控制风险。省级担保合作机构有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有效管控业务风险;能够加强内部组织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和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五是银担合作。形成风险分担、利率优惠、手续简化、信息共享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银担合作机制。六是形成体系。构建资金实力、业务规模和风险管控优势突出,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承担本行政区域政策性融资担保任务龙头机构,形成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合理、覆盖基层、功能互补的多层级融资担保体系。七是政策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在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方面的政策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