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商务代理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金融机具及耗材的销售;电子计算机技术的相关服务、开发、信息咨询;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仓库租赁;档案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