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高新市政环卫公司管理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